新乡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院教字〔2013〕35号
教学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对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监控,是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工作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不断开展有效的、形式多样的教学质量监控活动,对于帮助教师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教学质量意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特对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校、院(系、部)、教研室三级质量监控组织
1.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在学校教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务处和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的协调工作。
2.院(系、部)级教学质量监控在院(系、部)院长(主任)的领导下,发挥院(系、部)教学委员会的作用,负责对本院(系、部)的教学情况进行监控。
3.教研室的教学质量监控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听课;试卷命题、阅卷、试卷质量分析;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等工作,通过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检查与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加强教学过程重点环节管理
1.加强和完善对教学计划和教学计划运行的管理。全校教学计划的制订、修改和执行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各院(系、部)负责本单位承办专业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若有调整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加强考试管理和考试质量分析工作。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课程考试的命题、试卷审查、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各院(系、部)负责本院(系、部)试卷审核、考试质量总体分析工作;教务处负责考试安排、巡视及考试质量总体分析工作。
3.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各院(系、部)负责实践教学的检查、质量分析等工作;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抽查及评比等工作。
三、坚持常规教学检查制度
开展“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常规教学检查。教务处和各院(系、部)组织经常性的教学巡查,日常教学巡查应有专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1.学期初的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情况为主。由教务处、院(系、部)和各教研室协同组织进行。
2.学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的全面检查。由教务处布置,各院(系、部)具体组织实施,有关材料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汇总。
3.学期末的教学检查,以检查考风和考纪为重点。由教务处和各院(系、部)组织,学校和各院(系、部)都要成立考风考纪巡视组,及时巡查并反馈处理信息。
四、完善听课制度
建立和完善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既有利于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课堂了解教学状况,又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教学质量,营造一个全校各级领导都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尊重教师、严格教学管理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需完成《新乡学院管理干部听课制度》(院教字〔2013〕1号)规定的听课任务。
各院(系、部)、教研室要认真组织同行教师相互听课,通过听课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有计划地开展观摩教学活动,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教师需完成《新乡学院干部、教师听课制度》(院教字〔2009〕34号)规定的听课任务。
五、建立教学督导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全面了解和督导学校的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以及教学保障情况,监督教学过程主要环节,及时提供教学信息,反馈教改建议,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实行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的有关规定见《新乡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院教字〔2011〕30号)。
六、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教学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课堂教学的效果,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表现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观测点。教学活动是学生与教师的双边活动,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及时了解教与学的状况,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参与学院教学管理的主体作用,学校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见《新乡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条例》(院教字〔2009〕33号)。
七、健全教学质量监控的反馈处理系统
1.健全教学信息反馈处理制度。重视收集、分析和整理各类教学信息并及时反馈。充分利用校园网等现代化手段拓宽信息收集、反馈渠道,适时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
2.对于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教学事故的,根据《新乡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院教字〔2009〕12号)处理;依据《新乡学院教学效果评价暂行办法(修订)》(院教字〔2012〕8号),对于教学效果连续三年排在本单位前三名的教师给予教学奖励。对于教学效果排名靠后的教师,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帮扶;对于学校教学效果不合格的教师,将暂停或取消其授课资格,并限期整改,经院(系、部)教学委员会考核合格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重新授课。
3.健全教务处、院(系、部)两级教学档案,强化档案中的教学质量评价。各项数据作为教师评奖、晋级和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