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2015年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5]337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15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94日—96日)

1.制定《新乡学院2015年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和《新乡学院2015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

2.召开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进行数据采集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3.对各单位信息采集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采集阶段(97日—920日)

1、责任部门根据《新乡学院2015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指标责任分解表》,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的内容要求采集数据。

2、填写《新乡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3、责任部门领导进行数据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数据报表上签字)。

第三阶段:提交材料阶段(921--922日)

责任单位将审核无误的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提交数据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

第四阶段:梳理数据阶段(923日—927日)

数据采集工作组要将重要数据进行梳理、汇总,并向校长办公会汇报。

第五阶段:录入阶段(929日—930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根据最终数据的纸质文档、电子文件以及数据分析报告,向教育厅提交。

注意录入流程顺序。人事处要先期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于929日之前将各单位和人员信息录入系统,确保后续的其他信息录入。

二、工作要求

1.各责任部门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工作。注意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点

2.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协作部门采集的数据项应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采集,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未通过,不得提交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3.请注意数据的准确性,注意多年数据的连续性

4.依据数据采集数据项内涵,填写采集数据表格

5.数据采集项涉及到的链接地址按照校园网站上的有效地址填写,无效或暂不能提供地址的请提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协调统一处理。

6.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提交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将按照“新乡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内容进行。

7.数据采集工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填写《新乡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8.务必注意统计时点

统计时期:数据指标统计时期除特殊说明外,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教学等其他信息均按学年度(上学年)统计,个别指标按指定的时限或时点统计。

上学年: 2014-2015学年,即从201491日到2015831日。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本学年:2015-2016学年,即从201591日到2016831日。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自然年:2014自然年度,即从201411日至20141231日。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5年9月6

附件【2.2015年数据采集指标分解表(终稿).xls已下载
附件【2015年数据采集资料.rar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