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办高〔2015〕581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分工方案及附属表格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并于11月14日前将负责撰写的内容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纸质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