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乡学院公共艺术教育检查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落实《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基本要求》,河南省教育厅将于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第五轮公共艺术教育检查评估。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第五轮公共艺术教育检查评估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检查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迎检准备工作方案。
一、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通知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
二、2016年2月,成立新乡学院公共艺术评估领导小组。
三、2016年3月1日至3日,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职责分工。
四、2016年3月4日至17日,责任单位按评估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开展自评并提交支撑材料及总结报告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五、 2016年3月18日至23日,大学生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公共艺术教育检查评估工作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上报材料通稿、汇总及汇报工作。
六、2016年3月24日至25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向教育厅上报相关材料。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相互配合、服从大局,确保我校公共艺术教育检查自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新乡学院公共艺术教育检查评估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